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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05:26:3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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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做好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1]6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与改造任务

  2011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是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任务是支持完成265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其中:优先完成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20万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支持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9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2011年中央安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66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试点地区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试点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科学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优先支持陆地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建材供应与运输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分配到各试点县,并于今年7月初将分县试点方案、任务分配、资金安排、监管措施等情况联合上报三部委。各试点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改造户数。

  五、落实危房改造建设基本要求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各地要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新建农房的抗震设计或旧房的修缮加固方案进行技术把关,对农户自购建筑材料给予建议。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

  七、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各地要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今后各地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八、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加快推进“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各试点县要安排不少于五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要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建筑节能示范要严格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加强专家组对口指导,实行逐户验收。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九、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对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于2012年1月底前将2011年任务落实检查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告报三部委。

  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对试点地区进行抽查。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地要加强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旭日”能否在汇源重新升起

2011年2月23日的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在河北省衡水市相关部门获悉,在2月23日上午,汇源新款旭日升冰茶上市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家体育场(鸟巢)新闻发布厅举行,正式宣布通过竞拍获得“旭日升”全部164枚商标所有权。今后,“旭日升”将作为独立的产品品牌,由汇源旗下的子公司运作经营。有个记者问我是否看好落寞品牌东山再起,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第一要看法律基础是否牢靠,也就是说汇源是否真正取得“旭日升”商标,并且没有法律上的隐患,其次是看汇源的品牌整合运作能力。以下我们来分析:
一、扫清法律障碍
买卖商标犹如购买“二手房”,国人买“二手房”尤恐出手不快,很少人会去仔细调查房子的权属及其他状况。商标是无形资产比有形的房产法律关系要复杂得多,因此无论以哪种形式购买商标都必须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
汇源通过竞拍获得“旭日升”商标,不由得让我想起5年前立白集团竞拍“奥妮”商标的案例。2006年4月立白集团以3100万元从重庆某中级法院竞拍取得“奥妮”商标所有权,但是两个多月后,香港奥妮称早在2004年就获得了重庆奥妮授权,获得“奥妮”注册商标20年的独占使用权。2006年11月浙江纳爱斯收购了香港奥妮,原本的商标纠纷案转化为国内两大日化巨头旷日持久的明争暗斗。2007年初立白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香港奥妮等公司。2010年9月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立白享有“奥妮”商标完整的所有权及使用权。4年多的纷争立白集团终于拿到“奥妮”商标,但是痛失了四年多的市场机会,“奥妮”商标也被蒙尘4年多,价值又打了折扣。“旭日升”商标权属的纷争远比“奥妮”商标要复杂,媒体的报道已经相当详尽,但很多隐性的情况依然扑朔迷离难以被外人看清。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上可以检索到河北旭日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了14个商标“旭日升”分别注册在第11类、22类、25类、29类、30类、32类6个类别,其中注册在32类(饮料类)注册号为1139045的“旭日升”商标应当是汇源看中的核心商标。在该商标的详细信息中可以看到一个很复杂的商标流程,该商标被反复冻结,解冻,这个拉锯战从2001年一直打到2008年,据笔者接触过一个“旭日升”商标争议,冻结情况还要复杂很多,众多的争夺者在各地法院进行较力,反复进行冻结,当时认为“旭日升”商标是个难以解开的结。
这个结似乎已被汇源解开,汇源在国家体育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民众高调宣布通过竞拍获得“旭日升”全部商标所有权。汇源是十分优秀的大型企业,有十分优秀的法律团队,而且是通过竞拍途径取得的,作为普通民众也许我们应该放心地认为汇源确实取得了“旭日升”商标,已经或者有十足的信心可以解开“旭日升”商标权属争议的结。
二、市场运作能力
品牌整合是个难事。品牌犹如明星,在台上风风光光,粉丝众多,到哪都受追捧,演出票再贵也是一票难求,但是一旦退出舞台也将迅速被淡忘,尽管也有“退役”的明星重返舞台,但是能“咸鱼翻身”的毕竟是少数。明星的粉丝是区分对象的,“超女”、“快男”对笔者这个年龄的人了无兴趣,同样即便邓丽君重生恐怕难以捕获现在少男少女芳心。品牌其实也一样,必须确立自己的粉丝群体,这叫品牌定位。在很多行业消费者对品牌像对明星一样基本没有忠诚度,喜新厌旧是通病,一旦退出舞台将很快被遗忘。明星退出舞台咸鱼翻身很难,品牌退出市场再东山再起同样很难。比如“奥妮”商标退出市场,“奥妮”品牌曾经的消费者已由当初的三十岁变成现在的四十岁,要让“奥妮”商标重返市场则需要重新研究消费人群的特点。另外过去成就“奥妮”品牌的植物洗发水领域里面,如今“霸王”已经成为这个市场的主导者。因此新“奥妮”要么重新进行产品定位,如果仍然坚持植物天然特色,必须在这个市场领域进行细分,寻找差异化才能从“霸王”那分得一杯羹。
品牌又不尽如明星,唐代明星琵琶女曾是大珠小珠落玉盘何等风光,终难免门前冷落车马稀,只能老大嫁作商人妇。但是品牌却有百年品牌,“可口可乐”饮料卖了一百多年。“诺基亚”最早是家纸浆厂,后来变成了橡胶厂,现在是手机行业的世界老大,尽管生产经营的项目在变,但是“NOKIA”品牌却得到了延续。杨钰莹唱甜歌当年大受欢迎,叫她改唱美声再出江湖恐怕是不可能的。与落寞明星不同的是昔日的品牌可以改造从新定位,赋予新的内涵。品牌的价值是波动的,影响品牌价值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即背景、时间和环境因素,当企业发生停产、破产、清算等情形品牌价值会急速直线下降,一般来讲企业破产商标价值将下降90%-95%,时间越长其价值下降越大,淡出消费者的视线太久了,品牌价值基本归零。环境因素也不难理解,在爱听甜歌的时代,杨钰莹大受欢迎,现在是李宇春们的时代,即使杨钰莹没有退出舞台其门票必须降价了。改造一个品牌也需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旭日升”被汇源收购,不再是没有爹妈的孩子,汇源赫赫的身份改变了“旭日升”的背景,但是市场早不是当年“旭日升”一枝独秀的时代,现在的饮料市场已经形成几大巨头鼎足之势,应对这种市场环境需要很好的市场运作能力。
“旭日升”这个落寞的老品牌和汇源这个成功的品牌联系在一起,其背景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变,如果汇源有改变市场竞争环境因素的运作能力,那么“旭日升”的东山再起就只是时间问题了。无论如何我们更愿意看到“旭日升”曾经的辉煌能在汇源重现。

作者:王律师
电邮:51662214@sohu.com

大行政公路建设处理报销暂行办法

交通部


大行政公路建设处理报销暂行办法


1.各大行政区交通部(及所属公路局)(以下简称大区)经办公路建设向中央交通部税局)以下简称中央)编送报销,除另有规定外,速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2.凡含乎下列各项之公路建设资金报销须以本办法办理。
一、由中央交通部(公路总局)转报咨询者。
二、经办之工程系限于中央交通部核定之计划及预算范围以内等。
三、属於建设支出科目之工程费(资产科目之预付暂付等项付款应自行清结,不得
3.工程计划及预算若有变更或追加之必要,须以处理公物工事暂行规则之规定更或追加手续仍应由中央核定方得变更动支,否则超支部份不准报销。
4.凡为建设工程之存储材料,大区应凭购料部份之购料单位冲销。其预算帐列入料帐,此项材料现为资产不得报销,迨施工单位领用款工程确定科目后再行报销。
5.工程竣工后以领材料尚有剩余者应执行退料手续,向中央报告冲抵原
工伟手续,在未核定前
6.施工单位处理报销办法另有规定,大区对其所属施工单位报销之处理,应依照该项办法之规定执行之。
7.支出单之审核应依以中央预订支出单之处理及审核暂行办法,之规定办理。
8.报销单经大区会计部门审核无误后即以建设支出科目列帐,按期编造计算单明细表向中央报销,原始单据即存大区安妥慎保管必要时中央抽查或派负法大区检查,若有开支不当报销不符者大区应负完全责任。
9.大区应按月将核讫列账之建设支出向中央编造报销一次须次月十五日前寄出。
10.施工期在二个月以为的,应于竣工后一次选报,但年终不能竣工者应分年造报超出二个月者仍按月份分批选报。
11.中央对大区所送报销,若有所查询或剔除,大区应于文到后五日内答复寄出,逾期即由中央给予修正或剔除之。
本表应由制表人,会计主管人及机关首长盖章,并加盖机关铃印。
13.每期报销时,应将收支数字编选《收支对以表(附式二)》以三份随单明细表,报核。
14.凡属固定资金在业务上运用到报应报应交程度时,以不计折旧关系应以规定请求报销者在处其除固定资产於年度终之时编选固定财属目录(附式四),其在勘测费管理费工程维持费用购置之财产,於增减时编财产增减表(附式三)年度终了时编选财居目录报核。
15.本办法修正权属于中央交通部